第210章 我叫李翔安 (第1/1页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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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叫李翔安,今年十二岁,被称为南都市神童,获得很多奖项。

在我十八岁的时候考上一所很厉害的大学,当年的高考状元。

因为我从小长的比较壮,还很老实,被称为只会死读书的废物。

但是我没有经过校园霸凌,他们看到我的体型,还有我的成绩让他们都莫名的害怕。

我的父母很忙,家里面只有我一个人,但是我却很开心,对我来说自己一个人真的很自在。

如果可以的话,我希望他们再也不会来,是啊,即使我的成绩再好,他们也还是离开了。

我小时候不明白钱为什么那么重要,直到死去的时候,我也不理解为什么钱有什么重要的。

我在十三岁的时候被分给我爸了,我爸每天都努力工作,我有时候有很多的建议,只是我爸老实本分不信罢了。

天不遂愿,我的天赋在十八岁考完大学之后就消失了,而我爸也在那一年猝死了,跟我的天赋一样,消失在人海。

我老老实实的读完大学,平凡的度过,我家里的房子也是租的,跟我和我父亲一点关系都没有。

而我的母亲在我跟我爸之后,再也没见过她了,她就像是消失在人海一样。

我时常在晚上后悔,那时候的我,要是有后台,有钱,有勇气的话,是不是就不一样了。

我在二十一岁实习的时候,晚上和同事喝了酒,我从小时候的不善和人聊天,变得只会假笑的话唠。

他们都有人接送,我那时候不理解的是,为什么他们跟我一般大,为什么都脱单了。

而我只是壮被称为死宅男,我那时候还在手机里看了一个新的词,“哥布林。“

还真是好笑啊,居然发现跟我一样,跟个经验宝一样。

那时候喝了酒的我在巷子里面走着,连当时自己都没想到自己这一次会改变我的一生。

会找到自己的挚爱,会找到自己喜欢的事。

连当时的自己怎么遇见 无 的样子都忘了,连自己怎么晕的都忘了。

我醒来的时候,云都事务所还不是云都事务所,而是一个快递站。

我醒来的时候,队长也是个女子,她也三十一岁了,是一个很温柔的女子。

当时我的记忆很清晰,连自己也不清楚自己为什么这么轻松。

我当时想加入他们,而队长刚开始不同意,但是慢慢的还是同意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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